| 寧波市生態環境局: 寧波東方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浙江仁欣環科院有限責任公司編制的《寧波東方電纜股份有限公司高端海洋能源裝備系統應用示范項目碼頭改擴建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以下簡稱《報告書》)等資料收悉。經我局研究,現提出如下初審意見供參考: 一、根據《報告書》結論、專家評審意見,同意寧波東方電纜股份有限公司高端海洋能源裝備系統應用示范項目碼頭改擴建工程在浙江省寧波市北侖區穿山半島峙南(郭巨街道峙南聯合塘區域)建設。報送的《報告書》經批復后可作為該項目建設和日常運行管理的環境保護依據。 二、項目建設內容:項目擬投資10342萬元,項目擬將現有1座2000噸級碼頭(2個2000噸級散雜貨泊位)改擴建為1座2萬噸級通用碼頭,碼頭泊位新增10米(總長208米),新增岸線10m,岸線總長度208m。主要建設內容包括向東新建碼頭結構10m(寬30m),新增一臺40t門機,碼頭港池及連接段航道疏浚以及相關配套工程。擴建后碼頭設計年吞吐量113.5萬噸/年(電纜8.5萬噸、雜貨105萬噸),原臨時碼頭設計的60萬噸散貨吞吐量不再實施。 三、建設單位應在本項目建設和運行過程中嚴格按照環評要求落實各項污染防治措施,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設單位須強化施工期環境保護工作,加強管理、文明施工。 1.嚴格落實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陸域施工人員產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原有的廠區化糞池處理達到納管標準清運至春曉凈化水廠處理,船舶生活污水及船舶艙底油污水收集暫存后由船方委托海事部門許可的資質單位接收、處理,禁止排放海域;工程疏浚及樁基施工懸浮泥沙應合理作業時段并采用治理措施后排放。 2.嚴格落實施工期大氣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場地設置加強圍擋、道路硬化、施工材料覆蓋、施工場地定期灑水、采用商品混凝土等;加強運輸車輛管理,采用加蓋篷布、控制車速、沖洗輪胎等措施減少揚塵產生;選用尾氣排放符合國家標準的施工船舶、施工機械和運輸車輛。 3.落實施工期噪聲防治措施。選用先進施工工藝、低噪聲設備等,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并采取有效的隔聲降噪措施,確保施工噪聲達到《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規定要求。如有特殊原因需夜間施工,須經當地生態環境部門審批及告知當地政府、居民等。 4.做好施工期固廢污染防治工作。施工中要嚴格落實生態保護措施,工程疏浚物需經海洋主管部門許可,由相關資質單位清運至附近指定的海洋傾倒區進行傾倒處置。施工廢棄物不得就地傾倒或堆放,應及時清運,按有關規定安全處理。施工期間產生的生活垃圾等委托環衛部門及時清理。 5.合理安排施工進程,減少施工作業對漁業資源造成影響,建設單位應積極配合海洋主管部門開展增殖放流等海洋生態修復工程,制定生態補償計劃。 (二)做好項目營運期的日常環保管理工作。 1.嚴格落實各項水污染防治措施。項目應做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船舶生活污水、艙底油污水執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GB3552-2018)相關規定,到港船舶航行中和在港期間船舶生活污水、艙底油污水由船舶公司收集并交由海事部門認可的有資質的單位接收處理,港區前沿水域、港池均禁止船舶水污染物的排放,船舶航行中的含油污水也可經處理設施處理達標后在航行過程中排放。船舶壓載水與沉積物執行《船舶壓載水和沉積物管理監督管理辦法(試行)》相關規定。 2.嚴格落實各項大氣污染防治措施。應加強到港船舶岸電使用要求,船只在港期間動力、裝卸及生活均采用岸電,不產生廢氣排放。 3.落實噪聲防治措施。選用低噪聲設備并加強維護,加強靠泊船舶管理,禁止無故鳴笛。營運期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 4.認真做好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工作。嚴格落實固體廢棄物污染防治措施,對固體廢物進行嚴格分類,統一收集,及時進行綜合利用或處置,不得長期堆存,不得隨意傾倒。 5.全面做好風險事故防范工作,嚴格按照環評要求落實各項環境風險防范措施。應根據《企業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在本項目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前,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并將事故應急預案落實到位。 四、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或經營內容等如有變動,需另行報批。 五、項目應嚴格執行環?!叭瑫r”制度,落實有關污染物防治設施及措施。項目竣工后,你單位應按《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規定對配套的環保設施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寧波市生態環境局北侖分局 202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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