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辦事處:
根據區政府《關于印發北侖區耕地保護補償機制實施辦法的通知》(侖政〔2016〕67號)、《關于印發寧波市北侖區耕地保護與土地整治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侖自然資規〔2022〕36號)規定,經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與區財政局、區農業農村局等相關部門會審認定,2026年度全區耕地保護補償資金分兩批下達,第一批下達的補償資金為市補資金386.9萬元,各街道按2025年變更調查列入補償范圍耕地面積的比例核定補償金額。后續將根據2026年度變更調查耕地面積核算2026年全年補償總額,扣除第一批下達的補償金額后,核定第二批補償資金。各街道收到上述款項后,列報“2130199其他農業農村支出”科目;同時,加強資金統籌使用,加快資金撥付,在今年9月底之前完成實際支出。補償資金主要用于農田基礎設施修繕、高標準農田建設及后期設施管護、地力培育、耕地保護管理等,在確保完成耕地保護任務及相關資金使用管理規定的前提下,也可用于發展農村公益事業、建設農村公共服務設施等,請嚴格執行。
特此通知。
附件:關于下達2026年度第一批耕地保護補償資金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