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設法治政府,充分發揮政府信息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修訂)有關規定,本機關編制《北侖區營商環境建設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并實時更新。
一、公開信息分類
(一)信息分類
區營商環境建設辦公室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機構概況、法規公文、工作信息、人事信息、財政信息等13個一級類別13個二級類別。
(二)編排體系
北侖區營商環境建設辦公室信息公開目錄,按分類導航區、檢索區和目錄顯示區編排設計。檢索區提供關鍵字、日期、發布機構、公開類別、索引碼等多種查詢方式;目錄顯示區根據信息基本屬性顯示名稱、生成日期、公開方式、責任科室等項目內容。索引碼是公眾獲取政府信息原文的號碼;名稱是政府信息原文的主標題;生成日期是政府信息的發布時間;文號是政府信息的發文編號。
二、公開方式
本機關政府信息以主動公開為主,依申請公開為輔。
(一)主動公開
1.公開范圍
寧波市北侖區營商環境建設辦公室按照《條例》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等規定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2.公開時限
屬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3.公開渠道
本機關主要采取網上公開形式。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北侖區政府網站(http://m.7844753777.com/index.html)查閱。 此外,本機關還將通過新聞發布會、簡報、廣播等輔助方式公開政府信息。
(二)依申請公開
申請人需要本機關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本機關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公開范圍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本機關不予公開。但經權利人同意公開的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開。
2.受理機構
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受理機構為辦綜合科。
3.申請方式
申請人提出申請,應填寫《北侖區營商環境建設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詳見附件),申請表可以在寧波市北侖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平臺上(http://m.7844753777.com/art/2025/7/9/art_1229056681_59099139.html)下載。具體申請方式有三種:
(1)網上申請。申請人可以在北侖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政務公開—網上申請,填寫后提交即可;或登錄網址:https://mapi.zjzwfw.gov.cn/web/mgop/gov-open/zj/2002446329/reserved/index.html#/?areaCode=330206?,提交申請;手機端:申請人可通過“浙里辦”APP的“浙里公開”應用中“依申請公開”功能提出申請。開放時間為:每日8:00—20:00。
(2)信函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3)現場申請。申請人可以到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受理機構處(北侖區四明山路773號行政中心B座245室),填寫《申請表》,現場提出申請。
4.申請材料目錄
(1)公民申請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①《北侖區營商環境建設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
②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或戶籍證明。
③委托他人代辦時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和委托授權書。
(2)法人或其它組織申請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北侖區營商環境建設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
②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③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④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⑤授權委托書(加蓋公章)。
5.申請受理
綜合科收到申請后,應當場予以登記,從形式上對申請人提交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于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正,并根據下列情況給予書面答復:
(1)屬于公開范圍的,應當及時提供,或告知申請人可以獲得該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屬于免于公開范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
(3)不屬于受理機關掌握范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能夠確定該信息掌握機關的,應當告知其聯系方式;
(4)申請提供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應當告知申請人;
(5)對于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應告知申請人更改、補正申請內容;
(6)要求提供的政府信息含有免于公開的內容,但能夠區分處理的,應當提供可公開部分的內容。
6.辦理期限
區營商環境建設辦公室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的申請后,及時進行審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給予指導和釋明,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區營商環境建設辦公室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即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需要延長答復期限的,經本機關分管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
7.收費標準
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本機關將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規定收取信息處理費。
三、監督和救濟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北侖區人民政府投訴和舉報。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建設統一政務咨詢投訴舉報平臺的指導意見》(浙政辦發〔2015〕127號)規定,也可在浙江省民呼我為統一平臺(https://zxts.zjzwfw.gov.cn/zwmhww/#/home/index)上進行投訴和舉報。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規定,即在接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復文書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浙江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如需提起行政訴訟的,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規定,在接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復文書之日起6個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四、工作機構
北侖區營商環境建設辦公室綜合科是本辦政府信息公開的工作機構,有關信息如下:
電話號碼:0574-89285964,傳真號碼:0574-89384074,通信地址:北侖區四明山路773號區行政中心B座245室,郵政編碼:315800。辦公時間為周一至周五,冬令時8:30-11:30,13:00-16:30,夏令時8:30-11:30,13:30-17:00(節假日、公休日除外,季節性辦公時間調整見公告)

